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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质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58号)

  • 发布时间:2023-03-27 09:0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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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增强就业信心,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牵引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统筹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质效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训前调查摸底。依托人社服务专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渠道调查掌握各地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以村屯、集中安置区为单位,通过信息比对、上门走访、调查统计等多种形式,精准掌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失业状况、培训就业意愿等信息,有针对性地上门进行宣传发动,将合适的岗位信息、培训信息精准传递到每家每户,并动员其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后再外出求职、务工。

二、强化培训就业对接机制。坚持就业导向,强化“岗位 培训 送工”一体化联动。全面推行“岗位发布 招聘对接 技能培训 点对点送工”链条式服务模式,全力破解培训、就业“两张皮”问题。各地合市场用工信息调查,引导培训机构积极调整培训方向,加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技能人才培养。聚焦粤桂劳务协作及区内重点产业、平陆运河等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广泛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工匹配度,服务产业发展和劳动者转移就业。鼓励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合办订单班和委培班,培养契合企业需求的产业工人。持续实施“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技工院校结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参照县、大型易地安置区技能帮扶行动,切实发挥结对院校资源优势,科学推进县域内培训工作。要密切关注当地特色支柱产业及区内旅游、酒店、餐饮、文娱等服务业复苏用工需求,加大针对性培训力度。围绕以工代赈项目、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人员技能需求,大力开展项目制培训对脱贫劳动力中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及无法离乡外出务工的劳动者组织开展涉农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挖掘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强的传统技艺,开发专项职业能力,开展特色培训,促进脱贫劳动力居家就业。

三、加强培训后跟踪服务。除督促培训机构按规定向参培劳动力推荐不少于3个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就业岗位外,要有针对性组织企业到培训机构现场开展用工招聘洽谈。要注重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输出基地、专家工作室、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提升脱贫劳动力培训后对口就业率。建立培训人员定期回访机制,对未就业人员加强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对仍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引导“回炉”继续培训,进一步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择业能力。

四、加强培训资金和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推进使用“数智人社”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严格执行培训申报、审核、考勤、资金拨付流程等信息录入要求,强化过程监管,规范培训流程,管好用好培训补贴资金。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属于社会急需紧缺工种的培训项目优先审核开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将培训就业率列为重点考核指标,培训计划安排和资金使用按规定向优质培训机构倾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培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在稳岗促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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