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凯发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12 18:50:00
  • 来源: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 字号大小:  】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制订落实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统筹协调全区就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承担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名,后勤控制数2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2名,退休人员23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总收入1881.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1.6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860.9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较2021年度减少133.46万元,下降6.69%。收入比2021年度决算数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自治区政府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驻外省务办事机构工作经费、接待费、培训费等支出收入;二是抚恤金减少;三是公益性岗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减少项目收入。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0.73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非财政拨款结余19.84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2.86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落实自治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用于弥补财政拨款经费不足的支出减少。

6.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年支出总计1881.52万元,比上年减少179.35万元,下降8.7%。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60.95万元,使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20.5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61.13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支出:一是我中心人员工资、社保、年金和单位日常运转基本支出;二是开展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事务工作,公益性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及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三是国家规定发放本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以及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188.46万元,下降9.67%。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自治区节能减排创建节约型机关要求,减少水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二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印刷费、办公费支出;三是2022年底由于新冠疫情原因,减少会议费、培训费及减少工会活动支出;四是公益性岗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减少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和岗位补贴支出;五是减少死亡抚恤金支出2022年无该项支出;六是使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5.34万元。主要用于按有关政策规定比例为我单位在编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2.92万元,增长6.88%,增加原因是机构增人增资导致。

3.住房保障支出(类)75.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6.2万元,增长9%,增加原因是机构增人增资导致公金积基数增加,缴纳费用增加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04万元,项目支出526.9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7.22万元,下降5.9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4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34万元,下降6.77%

(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目1556.57万元,较上年减少104.92万元下降6.32%。包括:

1.行政运行1205.64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2万元,增长14.04%,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机构增人增资导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各项缴纳费用增加;二是个别项目经费从2022年起由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三是在就业大厦共同办公的单位和人员增加导致物业管理费增加。

2.就业管理事务125.54万元,比上年减少12.56万元,下降9.09%减少原因一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我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驻粤劳务办事处工作经费、公务差旅费和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培训费支出。

3.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25.39万元,比上年减少240.78万元,同比下降51.65%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

)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类175.67万元,较上年增加9.1万元,同比增长5.46%。主要是增人增资导致社保及职业年金增加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6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03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02万元。

)用于就业补助类8.32万元,较上年减少6.85万元,同比下降45.15%,主要原因是2022公益性岗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导致支出减少。包括:

1.公益性岗位补贴4.43万元。

2.社会保险补贴3.89万元。

)卫生健康类支出45.34万元,较上年增加2.92万元,同比增长6.89%增加原因是机构增人增资导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5.34万元。

)住房保障类支出75.05万元,较上年增加6.2万元,同比增长9%,增加原因是机构增人增资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其中:住房公积金75.05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04万元,20211024.44万元增加309.6万元,同比增长30.22%,其中:人员经费121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159.6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08.1万元,增长36.18%。增长原因:一是2022年机构增人增资、社保缴费提高及各项补贴增加导致,二是个别项目经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7万元,比上年度下降1.15万元,下降0.96%,略有下降。

2022年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4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64万元,增长4.9%增长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增加了我中心的核酸检测费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我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1.07 %,比2021年决算数0.65万元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增加,增加了接待批次和人次我单位20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2022年无公务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未保留公务用车。

(三)中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1.07 %,比2021年决算数0.65万元增加0.26万元,同比增长40%原因2022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增加,增加了接待批次和人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批,83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97万元,2021年度119.12万元减少1.15万元,同比下降0.96%,略有下降。下降原因为单位人员责任、节约意识不断加强,公务接待从简,其他行政运行经费进一步降低。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1万元,2021增加5.05万元,同比增长11.87%。其中货物采购15.92万元,服务采购31.69万元。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采购,加强监督管理,完成了全年采购任务。其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情况,2022年采购所属性质都是国内企业,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占比100%按规模划分,采购中小微企业47.61万元,占全年年报采购数据的100%。与2021年相比,采购金额有所增长。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增加了货物类采购支出(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17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经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2 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0.59 %,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7.65 %,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88%,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88 %预算经费能够在预算期内完成既定绩效目标,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预算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监管,项目管理及内部控制基本到位,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经费”自评100分,自评结果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9万元,执行数为 16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满意度指标。全年我中心与各市(县)区联合开展各项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36场,群众满意度超过85%。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我中心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工作,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增强绩效约束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通过自评,我单位项目整体支出按照预算计划开展,为完成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的年度绩效目标。

(四)自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因疫情原因,个别项目无法开展或减少举办。如我中心公务会议费,原定计划在2022年12月举办全区年终工作总结会议,因疫情暴发原因,推迟到2023年初才能举办,培训班也减少举办班次,造成资金结余,未列支的资金调整或收回,影响自评分数和等级;二是个别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不够全面、细化不够。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对产出和效果指标进行具体量化,使绩效目标编制更加科学、完整,不断提高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相关附件:

网站地图